中国地理区划可以认为是国家地理区域划分的简称。
地理区域划分首先是把全国国土作为一个整体,就是把一个国家的全部国土区域按照其特点划分成几个大块,以便进行地理、气候、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。
七大自然地理分区的基本依据:
一、中国自然地理区划方面众多专家多年的科研成果;
二、全国高校地理专业师生普遍使用的《中国自然地理》教材;
三、根据长期以来中学地理教材《中国地理》编写中形成的共识。
区划 | 省市 |
华东 | 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福建省、台湾省 |
华北 | 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山西省、河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|
华中 | 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 |
华南 | 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 |
西南 | 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 |
西北 | 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 |
东北 | 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(内蒙古东部) |
注:亦有在此基础上将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、兴安盟、通辽市、赤峰市划入东北地区的划分方式。